部门职责
发布时间:2020年08月28日
学校团委是学校共青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,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其职责范围是:
1.负责全校共青团工作的计划、检查、总结工作;
2.配合党委的中心工作,传达党的精神和上级团组织决议,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,不断提高青年团员的政治思想水平;
3.抓好团的基础工作和团的组织建设。做好团员发展、团费收缴、团组织关系转接等各项日常团的基础工作;建立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、负责学生团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、健全并落实团的组织生活制度、抓好年度团内评优和表彰工作、做好推荐优秀共青团作为党组织发展对象的工作;
4.指导学生会工作,管理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;
5.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,抓好阵地建设,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;
6.围绕素质教育,开展科技创新、青春创业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等各项工作,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;
7.指导各团总支工作,定期召开各级团组织会议,听取各团总支工作汇报,布置、研讨和考核我校共青团工作;
8.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,代表青年群体,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、生活、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,并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及时改进;
9.完成校党委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。